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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智库|国企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作用与机制路径

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必须更强调自主创新,全面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部署。


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关键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教育、科技、产业等部门全力配合,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国家创新体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其中,政府相关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而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主导力量,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和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更是责无旁贷,要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引领带动作用。


那么国有企业如何进一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呢?总的来说,首先国有企业自身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推动和引领、带动其他所有制经济和科研机构共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此,首先要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与国有资本,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机制与容错机制,积极培育和吸引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


国有企业有效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归根到底需要国有企业自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做科技自立自强的先锋和表率。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与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国有企业家和全体员工创新创业精神和艰苦奋斗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生态系统。


为此,需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制度及经营业绩评价考核机制,把组织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重点考核评价指标,建立以鼓励自主创新为导向的薪酬制度与中长期激励机制,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进行分类考核。国有企业要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国有科技型企业通过员工持股、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赋予创新人才更大的尊重和自主权。积极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与吸引力度,建立科技人才高地和蓄水池。重视培育战略科学家和敢于冒险、勇于担当、具有创新精神的创新型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具有全球科技视野的职业经理人队伍,鼓励全员创新创业。


优化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使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能经济


国有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推动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要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着眼点和目标导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为此,国有企业要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领域和数字经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国有企业可以积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领域的控制力。根据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国有资本要加快布局以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产业和数字经济,以机器人、3D打印、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业,以及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要在现有基础上把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智产业继续推向中高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机结合。

加强前瞻性、战略性基础研究,更加注重原始创新


基础研究是所有科技创新的源头,是自主创新能力的根基。加强基础研究是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科技领军企业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主体,加强基础研究对于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意义重大。基础研究可以分为探索性基础研究和战略性基础研究,前者以科学家自由探索为主,后者主要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出发开展研究工作。相比民营企业,不少国有企业拥有从公共科研机构转制而来的科研院所,甚至有硕士、博士学位培养点,在基础研究方面有长时间的积累和丰富的人才等资源优势,可以在产业战略性基础研究方面发挥独特作用。相比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有利于基础研究与产业技术创新有机结合,有利于提高基础研究的针对性,有利于加速基础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国有企业要强化基础研究前瞻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原始创新,完善基础研究组织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机制,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把企业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相结合,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


构建以中央企业为支撑的关键核心技术,构建新型举国体制与协调机制


构建以中央企业为支撑力量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首先要加强组织协调。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学科的部长级以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调领导小组。小组负责人由国家领导人兼任,成员包括发改委、国资委、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协调小组应建立关键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评估体系与甄别机制,据此确定需要优先突破的“卡脖子”技术清单,并制定联合攻关规划,进而由相关中央企业承担主要任务和责任。中央企业应深入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规律与协调组织管理方式。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过程中,中央企业要激发各种力量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联动发展,形成聚焦行业发展的创新体系。同时,国家设立“卡脖子”技术攻关专项引导基金,以相关中央企业为牵头单位,联合上下游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攻关。


建立国资国企、民资民企与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及用户共同参与的创新联合体


充分整合国有企业自身和外部技术、资金、人才、设施设备等创新资源,建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军用和民用、产业和科研机构共享共建的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科技研发平台,建立高能级创新联合体。通过科技主体与经济主体紧密结合、深度融合,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紧密结合。以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和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加强各类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托国有企业建立引领性、系统性、平台型、开放性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体系,掌握科技创新战略制高点。推动国有企业科研设施设备的开放共享共建,提升使用效率和效益。分类推动国有企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先进技 术研究应用中心、重大科研实验设施设备等创新资源向社会开放。建立国有企业之间,相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企业和用户之间,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及重点产业内部的科研信息交流平台与协同创新机制,为建设高能级创新联合体提供支撑。


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特别注重技术和场景双轮驱动国有企业关键核心突破问题。场景驱动的创新(Context-Driven Innovation)是数字经济时代涌现出的全新创新范式,场景驱动创新包括场景、战略、需求、技术四大核心要素。脱离了应用场景的创新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在新兴战略性技术和未来技术上,国有企业如果要抓住先机、取得原创性重大突破,必须利用其所掌握的独特场景资源与优势;还要加快国有企业“走出去”步伐,提高国有企业对外开放水平。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走开放型科技创新道路。国有企业要联合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积极面向全球布局创新网络,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按照国际规则并购、合资、参股国外互补性强、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和科技研发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先进技术、装备和产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迭代创新。


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国有企业在新发展阶段的一项光荣使命,也是一个崭新的重大课题,需要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企业家深入研究、积极探索、认真落实。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社会各界持之以恒、长期不懈的努力。在这一过程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各自需要承担的角色与义务。本文强调国有企业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独特作用与优势,绝不意味着其他所有制企业和创新主体居于次要和附属地位。恰恰相反,民营企业和科研机构都不可或缺,责任重大。事实上,近年来,以华为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表现突出,贡献卓著,备受瞩目。


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过程中,我国各类所有制企业都应该积极作为、勇于承担责任,在努力实现自身经济目标、承担应有社会责任的同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这是一个优秀企业应有的选择和表现。能够在科技自立自强中作出应有贡献,关键不在于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关键在于这个企业是不是有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于建设科技创新强国的强烈使命感、责任感和意识。当然,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应该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积极作出表率。此外,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因资源和能力不同,应该承担不同角色和任务,要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国家有关部门要为国有企业和各类主体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公共政策与文化氛围,特别是建立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让市场和政府都能够在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