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列示

Policy list

项目申报|近期政府申报项目一览

日期: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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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企业的填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登录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gdmachine.org/),进入“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21.90.123/),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数据和上传材料。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初审要求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如有必要,可实地核查)。核查完成后通知初审核查通过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于2021年11月10日17:30前将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详见附件)、企业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需含企业公章)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报我局(工业发展处)。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区组织企业认真学习2021年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做好审核推荐等工作。企业亦可向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进行咨询。

(二)开展申请变更。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1 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各区将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一份,详见附件)进行汇总,于2021 年11 月10日前报送我局(工业发展处)。

四、政策发布链接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7852289.html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一、推荐范围

(一)示范平台。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6号文第三、六、七、八条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综合等公共服务。

(二)示范基地。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5号文第三、六、七、八、九条要求,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开发区(合作区)和科技园等。申报单位为基地运营单位。

二、推荐数量

(一)各地级以上市(省有关单位)可新推荐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各2个;各地级以上市可多推荐1个针对港澳台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示范基地。

(二)对于2018年认定的示范平台、示范基地(2021年已到期),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6号或粤工信规字〔2019〕5号有关规定的,可再次申报且不计入新推荐数量。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

(一)推荐程序。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均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

(二)推荐材料。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是建设完善我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择优推荐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好、能代表我省形象的平台基地。

对于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作为推荐对象:巡视、审计、督查发现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将汇总表和平台基地申报材料纸质版(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于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前报送我厅服务体系建设处。省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直接报送。

五、政策发布链接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3583036.html

如需了解政策内容详情或需要申报辅导工作

请联系联盟秘书处

联系人:苏锐 ,1342757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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