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丨广东省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工作
日期:2020年04月03日广东省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工作
近期广东省科技部将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项目,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工作要按照国科发资〔2020〕81号文(附件1)要求执行。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重点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优先推荐与疫情防控和疫情科技攻关相关的企业(项目);
2.项目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对复工复产和促进就业有直接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3. 每家企业限报 1 项,项目承担和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项目能够在 1~2 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 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已经立项支持正在执行期内的项目不再推荐。
二、工作流程
申请填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
遴选推荐。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受理申报材料,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提出项目建议,填写推荐项目清单并在线提交科技部。
汇总审核。科技部对各地方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核,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通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立项支持。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并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任务书。
报送要求:
1.各地市科技部门要抓紧时间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广州、深圳市可组织推荐6项(含100万档2项,50万档4项),其他各地市可组织推荐3项(含100万档1项,50万档2项);
2.各地市科技部门组织企业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根据被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各地市科技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被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以及地方统筹科技资源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举措随推荐函一并于4月8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的电子邮箱。
广东省科技厅将根据地市推荐及评审情况,统筹向科技部推荐项目。
政策链接: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5754799.html
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