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近期政府申报项目一览
日期:2021年04月07日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申报条件:符合《示范平台认定办法》第三、六(五)、七、八(五)条规定(见附件3)。
二、申报材料
申报融资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融资服务)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请报告(不超过3000字)。其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对象所在区域行业状况及融资服务需求情况、近两年运营管理情况、近两年融资服务情况及主要融资服务业绩(典型案例)、下一步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等。
(三)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金融牌照(复印件)。
(四)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融资服务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包含《示范平台认定办法》第三、六(五)、七、八(五)条规定相关内容)。
(五)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六)主要服务设施情况(含软件、仪器设备等)。
(七)专职从业人员情况(含任职证明、学历证书以及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购买社保凭证)。
(八)开展融资服务的证明材料(融资活动通知、照片、总结、至少3份融资合同协议等);区域或行业内2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评价意见。
(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按照《示范平台认定办法》用A4纸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向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同时组织核实审查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后报我厅;省有关单位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后直接报我厅。
四、有关要求
(一)融资示范平台认定是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择优推荐,真正建设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好、能代表我省形象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队伍。
(二)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推荐申报文件、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于5月21日前报我厅(融资促进处);省有关单位直接报我厅。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电子版发送邮箱:gxtrzc@gdei.gov.cn。
(三)我厅将根据专家评审和各地推荐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现场考察,有关人员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政策发布链接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3255608.html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软件、区块链产品资源池(第一批)入库工作的通知
一、征集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应从事工业软件、区块链产品技术研发或公共服务,并形成相关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
3.申报单位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已建立完善的软件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
4.申报工业软件、区块链产品应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要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二、征集方向
面向我市各辖区内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企业进行征集,重点围绕可复制推广的工业软件、区块链产品(含应用解决方案,下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的规定格式编制申报材料(见附件1、2),统一采用A4纸打印后,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骑缝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于4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在汇总表(附件3)上加盖区公章于4月20日报送至我局(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广州市工业软件、区块链产品资源池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向社会公开发布《广州市工业软件、区块链产品资源池(第一批)》,并抄送各有关市直部门和各区,有效期两年。
鼓励申报产品向已入库的广州市软件示范平台开展适配。对列入广州市工业软件、区块链产品资源池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推广示范应用。
四、联系方式
工业软件方向:赵剑(83123935);区块链方向:石漫宇(83123856)
五、政策发布链接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7199404.html